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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4章(2 / 2)


  沈凌就着土豆丝和凉拌莴笋,扒拉了两碗米饭,就放下了筷子。

  孟浩这天已经约好同学去打球,沈凌跟李奶奶说了一声,回房拿了些零用钱就循着记忆来到了他们镇东边的一块空地,那里既有庙会时可供唱戏的戏台还有一处篮球场。虽然地方不大,但是却很受他们这些中学生的欢迎。

  沈凌到得篮球场时,他们班上好几个男生已经等在那里了。

  孟浩遗传了孟父的身高,现在才高一,身高就蹿到了一米八,上初一的时候就被体育老师选中早早加入了学校的篮球队。因为身高的优势,他向来是中锋的不二人选,加上他长得眉清目秀,在学校里很受女生们的欢迎。

  不过在初中的时候打了三年篮球,孟浩的身上也添了一些伤势,脚踝扭伤是常事。为此高一的时候,当班主任为了他的成绩考虑,让他不要继续训练时,孟浩很快点头同意了。

  不过打了三年篮球,孟浩虽说对它不算热爱,但是有的时候也会想要约上几个同学一起打几场,舒缓舒缓心情。

  这次孟浩约得都是平时关系比较好的几个男生,那几个男生有两个是体育队的,学习成绩都不怎么样。剩下三个,一个是他现在的同桌,郭乐,学习成绩和他一样不算好也不算坏,长得斯文白净,也很受女生喜欢。另外两个则是他们班里最让老师头疼的差生,不仅上课喜欢捣乱,还公然早恋。

  沈凌到了以后,他们这六个男生就分成两队,打起了篮球。

  沈凌刚融合了孟浩的记忆,对有些规则并不是很熟悉,在球场上犯了不少错,好在他们并不是比赛,没人计较这个,只是觉得孟浩今天有些不在状态。

  打了半个多小时,几人就散了。

  体育队的张帅和沈凌顺路,两人一起结伴回家。

  中途,沈凌口渴的不行,去附近的小卖部买了瓶矿泉水。出来的时候,张帅正盯着一个女生的背影看。

  沈凌道:“有什么可看的,走吧!”

  张帅回头道:“刚才那个女生是咱班的林芳,我看她拐进了最里面的那个旧房子。听说她家是收破烂的,我看那旧房子附近到处都是塑料袋,看来他们说的是真的。她家真是收破烂的。”

  沈凌拧开瓶盖,一边喝水一边腹诽,原来男生也可以这么八卦。不过那个林芳,好像听着有些耳熟,想起来了,她就坐在自己座位的前面,是自己的前桌。

  第二天星期一,沈凌提着书包进到高一六班的时候,班里稀稀落落只坐了十来个人,其中就有一个人是林芳。她就坐在孟浩座位的前面,正在低头专心背单词。

  沈凌在座位上坐好,同桌郭乐就来了。第一句话就是借沈凌的作业。沈凌只花了半天的时间就搞定了孟浩的作业,为了怕老师起疑心,她故意在每张卷子上做错了几道。

  郭乐却不管这些,一边照抄,一边让沈凌帮他望风。

  不过两三分钟,郭乐就将数学作业搞定了。他将自己和沈凌的卷子交给前面的林芳,沈凌这才想起,林芳是数学课代表,平时郭乐抄作业,少不了要麻烦她。

  沈凌帮郭乐望风的时候,不着痕迹的打量了林芳几眼。

  据同学们说,林芳是外地人,老家在四川,所以她的皮肤看上去挺好,水嫩水嫩的。不过她个子倒是不低,差不多有一米六五,大概是因为是在北方这边长大的原因吧!

  孟浩的印象中,林芳只能算是班里长得不难看的那种女生,普普通通,没什么特色,又不大爱说话。因此孟浩几乎与她零交流,最多就是递给她数学作业,也不用说话,直接扔过去就是。

  郭乐直到英语早读开始,也没抄完作业,沈凌只能一边复习单词一边继续替他把风。中间有好几次,差点被英语老师抓住。沈凌已经好久没有体验过这种学生时期的刺激生活了,心里不免有些复杂的滋味。

  接下来的一天,和平时没有区别。早上上完了数语英三大主科和自习课,便到了午饭时分。

  班里的同学们一等下课铃声响,就像是跑百米冲刺一样,向学校的食堂冲去。沈凌人高腿长,很快就将其他人甩在了后面,跑到食堂时,前面不过排了几个其他班的人。

  沈凌从兜里掏出饭卡,花了一块五打了一份土豆米饭。上面是烧的软烂软烂的土豆块,下面是刚蒸好的大米饭。

  一块五,真便宜啊!沈凌一边感叹这个时候的物价,一边从人群里挤出来。

  回到教室,郭乐也买回来了一袋方便面和一根火腿肠。他不喜欢食堂的饭,喜欢吃泡面加香肠。

  沈凌问了问方便面的价格,那么大一袋方便面,竟然只要一块钱,真的好便宜啊!

  不过沈凌吃完饭站起来准备出去洗饭盆的时候,看见前面的林芳吃的并不是食堂的饭菜,而是自己从家里带来的饭菜,塑料饭盒里放着几块自家烙的大饼和几根咸菜。

  看来还是有人连这么便宜的食堂都吃不起。